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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变成天涯孤雏,可惜年纪实在大了一些,缺乏可爱与可怜的特质,没有人接济他,秃鹰只好周游各种收容单位,无时无刻不要求回家乡,同时持续不停变老,当他辗转被移送来河城时,已经老得连乡音都无法说得纯正了。
“别管乡音,瑞德,我跟你保证不管秃鹰说什么都没人听得懂,”我开始给小麦穿上衣服,这工作不难,因为hushi只帮他准备了一件松垮罩袍,连内裤也省了。“他改说英语更惨,谁听见都抓狂,偏偏他又话多,秃鹰一开口啊,你会恨不得他的下巴跑出字幕。”
小麦不捧场。虽然令人泄气,我还是告诉他,其实我挺喜欢听秃鹰说话,尽管他的口音太诡异,每听一句都得加上三分揣测,五分捉摸,但正巧就是这种沟通模式,加深了内容的隽永,既然秃鹰曾经是个哲学教授(他自己说的),也曾经是个得过奖的诗人(他强调是首奖),那么他语焉不详的特色就更值得人欣赏。
只有我一个知音,秃鹰无法继续保存诗人气质,他开始努力学习正音,为了让语意确凿,他修改表达风格,说话越来越简短,越来越严峻,以动词为主,命令式句型。
“你,教我说国语。”秃鹰说。
“啊?我以为我们现在说的就是国语?”我问。
“说人听得懂的国语。”秃鹰说。
正音训练的效果不佳,也许秃鹰的舌头还是太思乡,但他的大脑清楚,知道他必需放弃过往,秃鹰很起劲地找寻门路,想就地取得公民身份,他不知从哪边弄来了一张表格。
“你,帮我填。”秃鹰说。
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我问。
“填完它,全部都打勾。”秃鹰说。
那原来是一张器官捐赠同意书,据说填了之后有利于申请公民资格。
“我还能说什么?”我问小麦“秃鹰说他全都捐了,我能提醒他,他的肝,剁了做狗罐头都嫌老吗?人家对未来还是充满希望,还是想要出去闯天下啊。”
我帮小麦穿好上衣,遍寻不到衣扣,只在胸前找到一对系带,我打上蝴蝶结,将他翻个面,整理他的后襟。
“听得懂我的意思吧?年轻人,你这时候当废物还太早,好吗?给我健康起来。”我响亮地拍了一下他的臀部,动作就像一个帮小宝宝扑好痱子粉的妈妈那样自然,只是不幸我正好击中小麦一块泛血的脓疮,双手顿时失措,我只好扶他偏过身“我们看看那边,多好的…”
本想要小麦欣赏白梨树丛外的风景,但那边正好是落日和一片片带着乌气的晚云,更加不妥,幸好在我的扳动之下,小麦已经不舒服地阖上眼睛,就是在他的上半身枕靠在我胸膛时,我看见嘉微小姐那辆气派的轿车,迷了路似的绕过城西,又折返头,朝城的另一边缓缓驶去。
再次遇见嘉微小姐,已经是这天的傍晚了,我已回到垃圾场,看着轿车驶近,它显然在城里乱逛了一圈,而且是以慢得离谱的速度前进,像是在搜寻什么极细小的东西。
虽然嘉微小姐拋了些纸屑进入河里,我宽恕了她,谁也没办法对一个刚撕毁情书的女人生气。才与她照过一面,见到她那双灵气逼人的眼睛,嘉微小姐就戴上了太阳眼镜,也不顾天色正要转暗。她约了今晚与辛先生会面。
我愿意带路前往办公室,但她却不想再回到车上。
“我们散个步过去好吗?”她这样要求。
当然行,我白天的劳动已差不多做完,夜间的研究工作可缓,更重要的是,我对嘉微小姐一见如故,那是一种遇见同业的感觉,不是说嘉微小姐也收垃圾,我指的是她的行事风格,像个有耐性的狩猎老手,她正在仔细侦察她的目标。如果她肯多拋出些垃圾的话,我也希望研究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