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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再发条橙子发条橙(2/2)

第二十一章的读者必须自己确定,它是增了他们或许熟悉的小说的染力,还是可以截去的肢,我的本意是让全书这样结束,不过我的审判断不一定正确,作家很少能正确对待自己的作品,但批评家也是如此。彼拉多任命那稣为犹太人国王的时候说过“我写下的东西是改不动的。”

否认写作此书的意图是刺激读者的窥恶癖好,似乎有自命不凡或盲目乐观。我自己继承的原罪是健康的,这在书中来了,我喜看别人烧杀,由于小说家与生俱来的怯懦,他才把自己不敢犯的罪恶假托到虚构人上。不过此书也有德教训在内,这就是德选择的本重要这一有气无力的传统观念。这个教训显得不合时宜,为此我倾向于贬低《发条橙》,这么充满说教的作品是不可能富有艺术的。小说家的任务不是说教,而是要展示。我展示得足够多了,但新创外语词的屏障非常碍手碍脚,这又是我怯懦的表现,我使用了带俄语意味的英语…纳查奇语,借以缓和情描写可能引起的骨反应,它把此书变成了一场语言冒险。人们更喜看电影,是因为他们对小说语言望而生畏,这是正常现象。

一九八六年十一月

我想没有必要提醒读者,书名的意义是什么。发条橙本是不存在的,但老敦人用它作比喻。其寓意比较怪异,总是用来形容奇怪的东西。“Heissasqueerasaclockworkorange他像发条橙一样怪”就是指他怪异得无以复加。尽queer一词在限制立法台以前的英语里有同恋的涵义,此主要不是指这个,意大利语译作AranciaaOrologeria(时钟橙),法语译作OrangeMecanique(机械橙),所以欧洲大陆人不会理解敦土语中可能有的共鸣,还以为这是定时手榴弹,是廉价的椰手雷。我的原意是,它标志着把机械论德观应用到甘甜多的活的机上去。

我这样认为,是由于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,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。只能行善,或者只能行恶的人,就成了发条橙…也就是说,他的外表是有机,似乎有可彩和,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,由着上帝、鬼或无所不能的国家(它日益取代了前两者)来摆,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,重要的是德选择权。恶必须与善共存,以便德选择权的行使,人生是由德实的尖锐对立所维持的。电视新闻讲的全是这些,不幸的是,我们上原罪重,反而认为恶很诱人,破坏比创造更加容易,更加壮观。我们喜看宇宙分崩离析的幻象,哪怕吓得拖地。在无聊的房间里坐下来创作《庄严弥撒曲》、《抑郁剖析》,就无法上条新闻,无法成为电视的播新闻。不幸的是,我的讥讽小书竟引了许多人,因为它就像一筐坏,散发着原罪般的臭气。

安东尼·伯吉斯

不能表明变化,只是说明人格是固定的,僵的、不可洗心革面的,那就离开了小说的领域,而步了寓言或讽喻的范畴了。国版本或电影版本的《发条橙》是寓言,而英国或世界版本是小说。

纽约版商认为,我的第二十一章是见利忘义。它是地地的英国方式,知不知?它温和乏味,活像主张本善和自由意志的贝拉基主义,不愿意承认人可以成为估恶不俊的典型。他的意思是说,国人比英国人更,更能够面对现实。他们很快就在越南面对现实了。我的书属于肯尼迪主义,接受步的概念;而实际所需要的是一尼克松主义的书,丝毫不容纳乐观主义。让我们由着邪恶在字里行问活跃吧;直到最后一行,都嘲笑着一切传统的信念,犹大的、基督教的、穆斯林的和摇喊教的,还侈谈什么人能够改善自己呢。这书会轰动世界的,果然如此。但我认为,这并不是对人生的公正描绘。

我们可以毁弃已经写下的东西,但不能推倒重写。我漠不关心地(英国作家约翰逊博士采取此策略)把写下的东西留给国人中对此在乎的亿分之一的人去评判吧,可以吃掉这瓤甜甜的橙,也可以吐来嘛。悉听尊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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