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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序章(2/6)

“羽笔酒樽”从不打烊,六百年来,它始终矗立在酒河中的小岛上,不曾关门歇业。尽这座大的木房向南歪斜,犹如醉酒的学徒,但佩特毫不怀疑它还将继续矗立六百年,售卖酒、麦酒及烈苹果酒给过河人、海员、铁匠和歌手,僧侣与王公,学城的学徒与助理学士都是这儿的常客。

以庆贺获得铜链条,由于罪恶,他不觉喝多了些—在他耳中,夜莺仿佛在兴奋地歌:黑铁换黄金,黑铁换黄金,黑铁换黄金。真奇怪,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。“你是谁?”佩特追问。那人答“我是炼金术士,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黄金。”他手中现了一枚金龙,在指节间翻来翻去,淡黄的金币在烛光中闪耀,其中一面是三龙,另一面是某个死掉的国王。黑铁换黄金,他回想,没有更好的机会了。你要她吗?你她吗?“我不是小偷,”他告诉自称炼金术士的人“我是学城的学徒。”炼金术士“你再考虑考虑吧,三天后,我会带着金龙币重回此地。”

“你拿大满贯那天,就是无法再步的时候。”说罢拉萨卸下弓弦,将长弓轻巧地之中。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,那是产自盛夏群岛的稀有木材。佩特碰过这把弓,但拉不动。“斯芬克斯”看起来弱不禁风,实际上那双细长的胳膊很有力量,他思忖。此

至于佩特…

“最后一只苹果,”拉萨承诺“然后我就告诉你们,我对这些龙的看法。”

话音未落,苹果便完好无损地掉河中。

“苹果也能这样就好了,天底下便没人会饿肚。”拉萨带着惯常的微笑说。“斯芬克斯”总是面带微笑,仿佛知什么隐秘的玩笑,这让他看起来有不怀好意,尤其是他还长着尖下、尖鼻、尖额和一乌黑密的短鬈发。

“你的箭见鬼去吧。”莫兰德抄起掉落的果。“生虫了。”他抱怨,但还是扔了去。苹果开始下坠时,被箭只逮个正着,净利落地劈成两半。其中一半掉在塔,然后到下面较低的屋檐,弹落至阿曼边一尺远。“把蠕虫切成两半,它会变成两条虫。”助理学士教导他们。

萨将成为学士。他在学城才待一年,却已铸就了颈链的三个链条。阿曼的链条虽多,但每一个都要费一年工夫,然而最终,他也会成为学士。鲁尼和莫兰德仍是光脖的学徒,可鲁尼还小,而莫兰德喜好饮酒胜于阅读。

整整三天过去了,佩特回到“羽笔酒樽”仍然拿不定主意,他没等到炼金术士,反而遇上了莫兰德、阿曼、“斯芬克斯”和鲁尼一行。若不加庆祝,定会引起怀疑的。

“你怎么知他们没有?”莫兰德踏着沉重的步伐在草地上找苹果“除非你亲自钻到鱼肚里去过。个别手的故事,没错,你可以付之一笑,但四艘船上不同语言的桨手讲述同一个故事…”

“看到没?”鲁尼说。

他在学城已有五年,从西境过来时不过十三岁,岁月匆匆,脖却仍跟初来乍到时一样光溜溜的。他两度相信自己作好了准备。第十次是在维林博士面前展示天文知识,结果教他明白了维林这“酸醋”的外号果真名不虚传;佩特整整了两年时间才鼓起勇气再作尝试。这回他信托于慈祥的老安布罗斯博士,老人素来言行温和,但事实证明,安布罗斯的叹息和维林的嘲讽一样令人痛苦。

佩特只关心金龙。他琢磨着炼金术士。这是第三十天。他说过会回来的。

“你脚边有一只苹果,”拉萨朝莫兰德喊“我箭里还有两支箭。”

“…手们的故事也只是故事,”阿曼打断他“手,亲的莫兰德,我敢打赌,你随时去码边,都可以找到那人,要么自称跟人鱼睡过觉,要么嘘在鱼肚里呆过一年。”

“只有细节不同。”莫兰德喝醉之后变得更加执拗,清醒时他已经够顽固了。“故事里面都有龙,还有一位年轻丽的女王。”

“我父亲常说,领主的城堡之外,那才是世界。”莫兰德续“在魁尔斯、亚夏或夷地,龙一定是最不起的东西。最近手们的故事说…”

“你会晓得什么我不晓得的?”莫兰德咕哝。他发现树枝上有只苹果,便起来将它摘下,再扔去。拉萨将弓弦拉至耳边,优雅地跟踪目标的飞行轨迹。苹果刚要下坠,箭离弦而

“旧镇不是全世界。”莫兰德大声嚷嚷。他是骑士之,此刻已酩酊大醉。得知父亲死在黑河之后,他便夜夜买醉。唉,即使远离战火的旧镇,有重重墙保护,五王之战还是影响了所有人…不过贝尼狄克博士本没有所谓的“五王之战”因为蓝礼·拜拉席恩早在隆·葛雷乔伊自封为王之前就遇害了。

“不是同一个故事,”阿曼持“亚夏的龙,魁尔斯的龙,弥林的龙,多斯拉克的龙,解放隶的龙…故事的版本不一样。”

“你的最后一箭老是失手。”鲁尼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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